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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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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做好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進一步鞏固建筑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成果,保持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持續凈化建筑業營商環境,促進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繼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建筑市場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圍繞全力實施住建領域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聚焦建筑市場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靶向發力、依法整治,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至年底,通過集中整治轉包掛靠和招投標市場亂象,查處一批突出問題、公布一批反面典型、移交一批違法線索、處罰一批違規企業,形成有力震懾,進一步營造競爭有序、誠實守信的建筑業市場環境。 二、整治范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各方責任主體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檢查,重點為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管網工程以及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的基礎設施工程。 三、整治重點 (一)以項目管理人員履職為切入打擊轉包掛靠 1.檢查重點:一是是否有效落實實名制平臺考勤管理,實名制平臺中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主要管理人員在工期內的在崗率是否達到 80%以上;二是工程施工項目管理部、監理部實際履職到崗的主要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是否與投標承諾或合同約定一致,是否存在擅自變更管理人員現象。以項目管理人員履職情況為線索,深挖嚴查轉包掛靠行為。 2.處理措施:各地區在檢查中發現企業未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的,責令限期整改,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相關條款予以處罰,并進行市場行為評價扣分;施工項目管理部、監理部主要管理人員發生違規變更的,各市要及時上報省廳,參照《遼寧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誠信IC卡管理辦法》,對原管理人員和變更后管理人員給予相應處理;發現轉包掛靠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二)以投標人、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和監管機構為重點打擊招投標市場亂象 1.檢查重點:一是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投標人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串通投標;以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等對招標有影響的單位和個人提供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惡意投訴舉報;二是招標代理機構是否存在違規代理;招標文件內容前后矛盾、編制不規范、招標項目檔案留存不全;是否存在充當圍標串標操盤手的行為或泄密行為;是否對投標、履約等保證金設置明顯不合理或非必要條件;三是評標專家是否存在未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審程序、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客觀、公正評審;是否存在充當圍標串標掮客、主動尋租獲取非法利益或私自泄露評標情況;是否存在微信組群串通打分情況;評標過程和評標結果是否存在自我無故否定。四是監管機構對招標文件中“量身定做”排斥潛在投標人等違規情況視而不見;對應當發現問題而未發現、發現問題不依法查處;不按照規定處理投訴舉報;違規設置前置審批事項、違法干預正常招標投標活動;內外勾結、暗箱操作擾亂招投標秩序。 2.處理措施:各地區在檢查中發現投標人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圍標串標的,依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條款予以處罰;招標代理機構被處罰、排斥使用電子保函等相關規定和評標專家存在不良市場行為的,各市要及時上報省廳,依據《遼寧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業務缺陷扣分標準》和《遼寧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專家考核評價細則》予以扣分,對招標代理機構給予相應處理;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據《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條款予以處罰,評標專家移交評標專家綜合管理部門予以清退,問題嚴重的移交公安和紀檢監察部門處理;監管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線索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微腐敗問題處置。發現權錢交易、隱瞞包庇的干部問題線索移交相關司法部門依法查處。 除以上兩方面重點內容,未批先建、違法發包分包、其他招投標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也要依法依規全面查處。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 各市和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以下簡稱“各地區”)要按照專項整治方案要求,健全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區實際細化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實施步驟、具體措施,督促所轄縣(市、區)做好各項任務落實工作。省廳將組織各地區住建、城管相關管理人員開展專項業務培訓工作。 (二)市縣檢查 市、縣行業主管部門是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各市建設、城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的督促和指導,各地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在建項目逐一排查,建立臺賬,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逐項對賬銷號。各地區要將受理投訴舉報作為市場檢查的重要手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各市建設主管部門每月月末通過省廳直報系統向省廳建筑市場監管處報送相關情況(直報系統省廳另行組織培訓使用)。 (三)省廳督查 省廳創新工作方式,加快大數據應用市場監管步伐,建立住建系統嚴厲打擊轉包掛靠處罰情況統計和招投標市場亂象處罰統計全省電子直報系統;通過大數據篩查向各地區轉交違法違規問題線索和投訴舉報線索;每月進行調度和督辦;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到各地進行項目抽查;省廳將由建管、城管、建改等部門與駐廳紀檢監察組組成聯合督導組,對工作開展不到位以及省廳移交問題和投訴舉報處理不及時、不認真的地區進行督導,對履職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約談問責;年底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省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牢“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就是改善營商環境”的思想,深刻認識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配增專業人員和技術力量,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與本級紀檢監察組加強工作聯系,接受監督指導。各地區要完善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部門溝通協調和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線索移交工作機制。各市住建局對打擊轉包掛靠和打擊招投標市場亂象要分別指定專人作為聯絡人,于3月10日前將聯絡人信息上報省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二)切實履行職責,嚴格執法執紀 各地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大對涉及民生以及公共安全工程的監管力度,從嚴從緊壓實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各地區住建部門負責本地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和匯總上報工作。各市主管部門要切實負擔起對所轄縣(市、區)的監管職責。住建部門和執法部門分設的,要加強協作,提高效率。各地區對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處理、依法查處。處罰應多種手段并用,發現苗頭和輕微違規的要約談警告;違法違規查實的要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采取罰款、停業整頓、暫停機構和個人執業、清出市場、媒體和業內曝光、上傳信用中國記入不良記錄等多種懲戒辦法;對涉及管理人員違法、違規、違紀的,要及時移送司法和紀檢監察部門。同時,要建立與發改、財政、司法等部門的溝通機制,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涉及質量安全事故的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三)強化宣傳引導,推動科學監管 各地區要暢通投訴舉報途徑,鼓勵社會公眾監督建設工程參與各方主體市場行為,采取多種形式曝光違法違規案例,通過正向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持續形成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輿論氛圍和震懾氛圍。各地區要將專項整治工作與日常監管工作聯系起來,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市場監管電子化建設,增強大數據賦能,構建以信用為基礎、以大數據應用為手段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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